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以及《呼和浩特市、旗县区两级党委编办联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安排,市委编办与武川县委编办联合,于6月30日、7月3日对市级两家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抽查单位名称 |
抽查单位 统一社会 |
抽查单位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1 |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呼和浩特市园林科研所) |
12150100460062448K |
1.公章使用登记本使用不规范 2.登记住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 3.单位牌匾未悬挂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在办公场所 |
1.按照规定重新印制使用公章使用登记本 2.变更住所 3.按照规定悬挂单位牌匾 |
2 |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服务中心) |
12150100MB1M91936G |
1.开办资金变化幅度超过20%未变更 2.办公地址与登记住所不一致 3.登记档案材料不齐全 4.牌匾未悬挂在办公地址 |
1.变更开办资金 2.变更住所 3.补齐短缺档案材料 4.按照规定悬挂单位牌匾 |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