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0460063053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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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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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城市公用事业提供管理保障 编制公用事业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 对公用事业实行行业管理 合理组织 安排和使用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 协调公用事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依法监察处理违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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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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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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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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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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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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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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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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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5 |
6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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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从业人数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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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照条例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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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供热方面:(一)加强了疫情期间的供热保障工作。2020年初,为保障我市供热安全,我局立即开展供热应急保障工作:一是解决燃煤供应问题。二是解决燃煤运输车辆通行问题。三是解决供热企业购买燃料资金困难问题。
(二)“访民问暖”常态化。2020-2021年采暖季开始以来,开展访民问暖,及时解决用热居民存在的供热问题,对1461小区、32812户入户走访,现场解决居民供热问题1168个。
(三)及时处理供热投诉受理。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我局供热投诉服务平台共接到供热投诉和咨询7489件,已及时处理和答复7314件,处理回复率97.66%。、
(四)加强供热安全监管。一是检查各类工程项目,共计出动570多人次,检查工程185项;二是采暖期对抢修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共出动120多人次,检查抢修现场60多处;三是采暖期前先后召开供热工作调度会29次。四是约谈企业负责人3起,进行行政处罚3起,下达责令整改65起,接管供热企业7家,移交燃气供热锅炉房16座、燃煤供热锅炉房1座。
二、燃气方面:(一)强化燃气供热锅炉隐患排查整治的督查。我局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对供热燃气锅炉房用气环境安全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共计排查526户供热用户,其中存在隐患 321户,已整改243户。
(二)强化燃气用户入户安检的督查。我局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对无法入户的民用燃气用户通过技术手段做到100%安检。4月份开始,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燃公司6个营业所共计15次。
(三)有序推进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2020年我局要求清山燃气公司制定检查方案,统一管理、规范市场,并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技防设施的安装使用。
(四)强化新建、改、扩建燃气工程及燃气管线保护的督查。备案施工单位48家,开展现场督查28次。对市政道路施工中涉及燃气工程的项目进行了43次安全检查,行政处罚3起。
(五)加强燃气场站现场的检查。对加气站开展检查30次,存在隐患4处,目前已整改。
(六)加强燃气器具市场及燃气餐饮商业用户的监管。共计备案燃气器具品牌266个,对我市17家商城下发了39份检查意见书。加强了对新建商业用户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安装使用的规范管理,对27户新建燃气锅炉及259户燃气餐饮商业用户进行了现场核验。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了国家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获得用气”指标及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获得用气”、“获得用暖”指标的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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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7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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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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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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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任艳君 联系电话:13947175511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