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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推进事业单位构建信用体系 助力营商诚信建设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围绕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重点关注创新监管机制与构建稳固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发展,将信用监管贯穿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过程,助力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营商环境水平。

  完善数据,夯实工作基础。依据职责划分,持续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实现精细化管理。对法人登记的电子数据认真排查,对纸质档案分类整理,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资料。通过持续更新和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为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长期建设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撑。

  健全机制,强化信用监管。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遵循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法人公示信息真实有效。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依法处理,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建立异常名录台账,冻结其法人登记相关业务,同时通知举办单位,督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信守承诺、履行法定义务。

  加强宣传,营造诚信空间。强化诚信建设宣传阵地作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和咨询问卷等多种途径构建与事业单位的沟通桥梁,确保政策宣传及时、准确。定期与事业单位人员面对面交流,解答各类疑惑、助推诚信宣传。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办理等,发放诚信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政策,普及诚信文化知识,着力弘扬诚信文化,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注入信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