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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委编办助力森林资源保护为林长制建设“添砖加瓦”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托克托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为托克托县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坚实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为林长制建设“添砖加瓦”。 

  积极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与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对接,全面了解县林业系统机构编制情况和林长制工作现状。在反复研究各级林长制工作文件精神基础上,征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意见,明确林长制办公室设置方向。 

  健全机构设置,保障运行顺畅。按照“精减高效、业务顺畅”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林业和草原局,并明确内设综合业务室,具体负责县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任务落实。注重建章立制,推动自然资源监管从“短治”向“长治”转变。按照《托克托县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和监管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后,形成了对上有分管领导,对下有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形成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