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助力首府人才振兴 全力做好制度保障

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服务首府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我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项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为弱化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矛盾提供了新思路市属事业单位有空编的使用空编引进人才、无空编的申请使用人才引进专项编制引进人才。申请使用人才引进专项编制,须满足该事业单位满编、且其主管部门所属其他相同公益类别事业单位无空余编制,同时所引进人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或博士研究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两个条件

办法》为细化事业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措施提供了新探索办法所称的人才引进专项编制,是指由市委编办核定、供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单列统计的事业编制,不是新的编制种类。人才引进专项编制及其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统一管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为支撑,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运行。

办法》为强化首府人才引进工作制度建设提供了新保障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才流向哪里,哪里的发展潜力就会提升。人才引进专项编制的设立,从编制层面进行积极探索,积极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助力首府人才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