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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

4月19下午,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和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同时对2022年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刘强传达了包钢书记商井民部长对机构编制工作要求指示。包钢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盘活编制资源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商井民部长指出要聚焦聚力全市中心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量。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市委编委决策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日常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以及市委编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政治引领,锚定“走在前、做表率”目标要求,持续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扎实做好2022年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强问题研究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各旗县区设分会场,托克托县、武川县、新城区、回民区党委编办在会上围绕本地区2021年机构编制亮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