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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四招”完成事业单位法人 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诚信高效运转,助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成果落地,呼和浩特市委编办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关规定,创新思路、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圆满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是谋新招,查工作重点。创新抽查形式,将重点领域及涉改事业单位纳入本次抽查范围,选出68家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统筹相关科室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成检查工作小组,于8月16日至11月30日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二是出实招,检查内容更全面。对原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检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事项是否落实到位,业务开展是否体现履职能效标识与印章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三是动真招,核查当场出结果。经查看办公场所、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形式全面掌握各单位登记事项情况、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等。检查人员当场汇总、实地核查程序后梳理、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即时反馈存在问题,确定无异议后要求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是下狠招,落实整改有监督。核查中发现存在机构挂牌不规范、证书正本未悬挂上墙、未建立公章使用登记本等31个问题的事业单位,要求即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拍照存档。对存在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变更销毁旧公章14个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抄告主管部门。对逾期不改的事业单位,视违法违规情况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等处罚。核查结束后,及时将核查结果上传“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有效推进落实。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的诚信履职意识和守法意识,推动了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