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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通过“三个全面”坚持做到“三个不”对旗县区开展实地督查

  根据中央、自治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和机构编制核查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呼和浩特市委编办以“三个全面”的方式对全市九个旗县区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坚持做到“三个不”。 

   一是全面覆盖9个地区,坚持贯彻核查要求不折扣。为确保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市委编办分3个组对全市九个旗县区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和业务指导,通过核对各地区报表和机构编制实名制库、实地走访单位等形式,做到本次机构编制核查“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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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全面检查各个环节,坚持落实《条例》政策不走样。为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编制就是法制”要求,进一步树立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意识,市委编办全面检查了贯彻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相关材料,并要求各地区学用结合,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完善动议论证程序,着力提升全流程各环节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从严精准点穴,坚持问题立行立改不含糊。在实地督查前,市委编办对照中编办督查组就我市《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时提出的不足,以及前期通过收集报表、查看实名制库收集到的各地区机构编制核查方面存在的纰漏,带着问题进行督查,并对检查出的结果进行当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紧盯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