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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召开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会议

33日,经市委批准,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20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研究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刘强讲话,托克托等旗县区编办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回顾过去一年,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效。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巩固,乡镇和街道改革圆满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试点改革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协同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模式不断创新,机构编制资源得到进一步挖掘盘活,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得到严格落实,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2021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关,必须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准确把握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在新阶段新发展格局下的贯彻落实。一要知方位,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二要高站位,统筹谋划新阶段机构编制工作布局;三要勇担当,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谋划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以理论武装为先,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建设;二要以完善职能体系为线,持续推动改革成果巩固深化;三要以法制化建设为纲,持之以恒抓实机构编制管理;四要不断夯实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担当作为的机构编制队伍。

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事科长,各旗县区委编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市委编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