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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 召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

1014日,回民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回民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回民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焦艳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回民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回民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方案》,明确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各工作组分工。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改革的正确方向,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战略研究、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会议强调,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体制调整,关乎公益属性发挥和治理效能彰显,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要落实改革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加强政策研究。要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任务路径、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一项任务一项任务铺开、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攻破;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摸底测算、推演论证,全面摸清改革底数,搞清存在问题。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守土尽责、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机构编制部门要立足当前、结合实际、着眼长远,解决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事业单位改革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各项重任。

会议明确,《回民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于11月底制定完毕,整体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于2021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