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和浩特市委编办有序开展 《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及时、准确无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委编办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

一是组织各旗县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年检工作口径统一。为提高年检工作质量,提升业务人员能力素质,我办组织各旗县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传达年检工作各项要求和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实名制系统台账、人员变更上传资料流程,解答日常系统操作存在的问题,为年检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做好准备。

二是分时段分批次安排各单位年检,确保日常工作和年检两不误。为高效开展年检工作,我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的通知》,并编排了市本级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计划每周安排三个工作日开展年检工作,其余时间办理日常业务,确保年检工作月期间正常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三是更新完善实名制系统各类信息,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为逐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机构编制大数据管理,我办以此次年检为契机,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载体,制作各单位人员信息表,安排各单位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各单位人员信息。并以“三定”、“五定”、变更证明材料为依据,严格审核各类数据信息,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准确有效。

四是整理归档各单位年检材料,确保所有变更有据可查。对于各单位报送的人员信息表、机构编制统计表、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等,我办按主管部门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存档,确保任何信息变更和审核都有据可依,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