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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抓好清明节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抓好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率先垂范,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为;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它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监督的同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做好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拓展监督举报渠道、组织明察暗访、开展大数据筛查等形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2
举报网站:http://neimeng.12388.gov.cn/hhhts/
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