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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四步走” 扎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有效提升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基础,更是抓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根本要求,呼和浩特市委编办按照《通知》精神,按照“四步走”的做法,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一人一册,集中与自学齐步走。《条例》颁发以来,市委编办第一时间为全体干部购买了《条例》单行本,做到人手一册,在自学的基础上集中时间专门安排辅导学习,使全体干部第一时间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二、专家讲解,深学与领悟相结合。11月12日至13日,市委编办依托自治区党委编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再次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及相关业务进行了再学习、再巩固。通过专家、领导对《条例》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核心精神的深入系统讲解,使全体人员对《条例》有了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三、分层推进,编委与编办同推进。市委编委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编委会专门传达学习;编办领导班子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带全办集体学,反复学,通过分层推进,及时将《条例》精神实质贯彻到各个层级。

  四、贯彻执行,对标修订制度同落实。随着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抓实落地。市委编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查漏补缺,进一步对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制定了《关于规范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公文运转督办工作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条例》的精神实质得到有效落实。(审稿人:李俊寿  拟稿人: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