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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呼和浩特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呼和浩特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呼和浩特市直属机关和旗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旗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3管理市直属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旗县区之间的职责与事权划分。 

  4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定呼和浩特市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市直、旗县区、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5负责审核市直、旗县区副处级以下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全市事业编制总额;审核审批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制作及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10指导旗县区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单位构成来看,包括市编办本级及下设事业单位共有3家。市编办决算单位由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和登记管理中心构成。 

  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正处级行政单位,是呼和浩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全办内设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科、审改科六个科室,另设机关党支部。下属二级单位两个: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和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管理中心,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2017年底呼市编办在职人员共26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人员较2016年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总收入627.9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27.75万元,上年结转0.2万元。总支出586.6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52.88万元,项目支出233.73万元。年未结转41.33万元。 

  2017年初预算收入数为579.31万元,本年收入执行预算108.36%,本年支出执行预算101.26%,预算执行中调增了48.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调资年初发放了民族团结进步奖;二是本年新增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及相应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27.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27.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0万元;支出总计62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3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6.07万元,增长9.80%;支出总计增加56.07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调资;二是新增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及相应经费;三是增加了云平台二次建设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2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7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8万元,占60.20%;项目支出233.73万元,占39.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7.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20万元;支出总计627.9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3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6.07万元,增长9.80%;支出增加56.07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调资;二是新增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及相应经费;三是增加了云平台二次建设经费。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8万元,占60.20%;项目支出233.73万元,占39.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60.60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2017年进行了一次调资并补发了2016年未休假补贴差额,第二我办今年调入1名事业人员,第三一名公务员职务由正科变为副处,第四两名2016年考录公务员今年转正定级,这四个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3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20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2017年工作情况,压缩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能降耗,合理使用公用经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84.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43.3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占86.40%;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13.8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1.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规范燃油等车辆运行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5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3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单位学习、调研等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7万元,比2016年减少208.95万元,降低85.7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多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减少可有可无的支出,压缩公用支出;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合理安排支出,提倡节能降耗,实施无纸化办公,合理使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07万元,比2016年减少41.36万元,降低22.50%,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将已有办公设备物尽其用,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固定资产高效使用,从而减少了政府采购货物的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万元,为印刷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3.70万元,增长284.60%,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审改科本年度工作任务繁重,材料印刷数量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减少2.00,主要原因是:有2辆公务用车已到报废年限,于2017年报废,且车辆处置收入已上缴财政;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面包车,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比2016年增加0.0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2017年人员变动调整较大,工作衔接不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雅君      联系电话:0471-4606494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