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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编办三举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近日,呼和浩特市编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将通过重新梳理党的工作机关“三定”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

  一是集中学习,领会精神。召开全办专题学习会,采取“领学方式”进行逐条解读,准确理解《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决策和执行的重要意义。

  二是结合工作,提高执行力。《条例》为编办进一步制定完善党的工作机关的“三定”规定提供了遵循,全办干部对照《条例》规定,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党的工作机关机构设置,科学编制职能职责进行了深入探讨。近期将对呼市党的工作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进行梳理,并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三是以《条例》为抓手,加强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将学习《条例》作为提升业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供稿人:刘历峰   审核人: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