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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审改办率先编制完成两级政府权责清单

  按照《中央编办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和《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我办以自治区审改办印发的《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为基础,认真组织,集中开展两级政府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相关规定,市审改办从2018年7月开始,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从各旗县区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按照“权责法定”原则,集中对市、旗县区两级共60000多权力事项,逐条逐项重新进行再梳理再确认,编制形成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经过征求两级政府部门意见、市、旗县区审改办集中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部门补充责任事项、最终确清单等步骤,已在全区率先完成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两级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均已提交政府,待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我市将率先实现市、旗县区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同梳理、同审核、同公布。

  我市两级清单审核确认工作体现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在全区率先实现两级权责清单同梳理、同审核、同公布。按照自治区编制的《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参照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同步梳理了市本级和各旗县区60000余条行政权力事项,征求了两级共300多个行政部门的意见,完成了共1000余条征求意见的审核认定,同时完成了60000余条责任清单的补充。率先在我市实现了自治区、市、各旗县区相同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相同、权力类别相同、设定依据相同等。同时完成了权力事项的层级调整工作,该收回的收回,该下放的下放。

  二是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权责清单编制过程中,全面梳理了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完成了已有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据补充和新增权力事项的认定,保证了我市两级权责清单的完整性。

  三是紧扣“三定方案”,厘清部门职责。本次清理工作紧紧围绕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开展,遇到部门间职责不清,事项归属不明晰时,紧扣各部门“三定”方案规定,根据部门职责确认权力事项归属,使部门间的权力边界更加清晰,从而更加明确的界定部门间权力事项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