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0680043652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新城区规划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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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新城区规划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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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指导协调辖区编制村镇规划 按照规划要求审批集体建设项目 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跟踪 服务工作 负责辖区内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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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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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作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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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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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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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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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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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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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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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新城区规划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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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8年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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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二0一八年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1、根据工作职责,依据《城乡规划法》、《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条例、技术规范以及详细规划,完成辖区内建设项目许可证核发,其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件、配合规划院完成《大青山前坡生态治理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配合规划院完成《保和少镇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完成新城区辖区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修编工作、接遗留办转办遗留项目4件,按照呼政发[2018]24号及呼政发[2018]38号文件精神,已出具审查意见4份、配合局审批办制定《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深化城乡规划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论证建设项目、出席听证会、各类协调会30余次、调整项目用地性质1件、信访接待18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党员的干事关》、《习近平在十三届一次全会闭幕式上讲话及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开启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等一系列内容,安排党员集中听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讲座和纪念马克思诞辰100周年《共产党宣言》讲座,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模范活动;支部书记领学了《学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使分局党员深受鼓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要求所有党员撰写学习心得。要求分局党员积极参加支部党建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十九大,并写心得体会,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职工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优质完成。
4、组织分局党员深入呼和浩特清水河县参加党员精准扶贫活动,为贫困农民献计献策,捐款捐物,努力帮扶农民脱贫致富。
5、积极配合协助区政府做好辖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事前服务技术服务,切实履行分局工作职能。
6、按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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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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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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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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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人元 联系电话:15661217033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