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0776123120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呼和浩特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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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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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及市场准入工作 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自检机制等工作 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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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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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云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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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7.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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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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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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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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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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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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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呼和浩特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
从业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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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呼和浩特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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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和《呼和浩特市蔬菜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承办外省市蔬菜产地生产的产品进入呼市各类市场的备案工作。 3、负责指导各类蔬菜销售市场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签约挂钩工作。 4、因地制宜抓好与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配套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制定修改主要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 6、开展全市蔬菜产品质量普查工作,建立普查档案。 7、负责对蔬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及监督,打违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8、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立健全检测手段,开展自检工作,建立蔬菜质量检测制度。 要求各旗县区农药残留检测室对所辖区蔬菜基地和市场进行抽检。全市全年抽样数不得少于4000个,各蔬菜基地抽样品种为时令应季蔬菜,抽样检测结果上报并进行归档。 9、定期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各类蔬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进行抽检,建立检测结果档案。对玉泉区和托县的蔬菜基地基地建设进行指导,并监督管理市场安全用药。 10、定期向社会公布已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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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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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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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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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雪梅 联系电话:13947194101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