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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补充说明

市各部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见《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202号),现将有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1.2018年度法人年检工作开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3月29日。4月中上旬,市编办登记管理中心会将已经通过法人年检的事业单位在“呼和浩特机构编制网”和“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2.对于逾期未进行法人年检工作的事业单位,市编办登记管理中心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冻结,停办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求,中心会将逾期未年检的事业单位汇总后纳入黑名单,推送至社会信用平台。

  请各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避免逾期。

  特此说明。

  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